Pumbaa 发表于 2006-7-18 01:41

[转帖]一部古老的车经(1)

北美是骑在车轮子上的国家,这当然也包括加拿大。

实际上,加国人比美国人更加依赖汽车过活。这里国土那么大,人口那么少,上哪儿去都要有车才能到达。

中国的概念里有钱有势的人乘飞机,坐小车,缺钱少权的人蹲火车站,挤公共汽车,蹬自行车,拉三轮儿;加国这里大概是除了公共汽车里照样挤满了穷人以外,其他交通工具的使用族群正好与中国相反:富人蹲火车站,穷人各自开车!自行车更多的是玩具,充其量为体育用品。谁都乘飞机,上去以后再分头等舱,商务舱和经济舱。笔者孤陋寡闻,从未听到过谁问人家:你买的是头等舱,还是经济舱?能上去就行。飞它一阵,又下来了。这叫一路平安。只有人问你一路上可受罪了?没人问你一路上可享福了?话扯远了,还是说车吧。

加拿大英语挺讲究中性词的使用。公共场合向来统称各类汽车驾驶员为Motorist,不褒不贬。中文也不含糊,以“机动车辆驾驶员”对照之,还文邹邹的呢!

这机动车辆驾驶员底下分类就多了。会开摩托车的叫“玩儿一脚踹的”。那时候摩托车哪有电动按钮启动的?不全是用脚踹来踹去启火的。俚语道:“要想死得快,去玩儿一脚踹”,充分道出了此营生的风险:开汽车时是车的铁壳包住了人,而开摩托车时是人的肉身去包那铁疙瘩。如今开摩托车,脚部动作里省了启动这一踹,俚语又说了:“要是不想活,就去玩儿摩托”。

开汽车的也按车的用途及档次分出司机的三六九等来。在七十年代开130的就不如开212的。前者开一种轻型卡车,后者开一种吉普车。两种车底盘,发动机完全相同,只不过组装的时候212因为要军用,所以装了一等品发动机,而130则常备二等品,甚至等外品发动机。

在八十年代开伏尔加的就不如开桑塔纳的。前者开苏联车,后者开德国车。两国民用技术差距导致中国司机的等级差别,真是可叹!

在九十年代后私家车慢慢普及起来了。开切诺基的就比开捷达的厉害了。前者开的是美国军转民用的一种吉普车,后者开的是德国在其本土以外开发成功的车型。其实两种车在国外也排不到一个档次里去。

汽车代表形象,本是一句口号,没想到它这么快地深入中国寻常百姓的人心。事实上笔者也没留意这些小节,结果购车时误选了毒品贩子常用的某种日产车,后悔不迭。幸亏这事儿发生在北美。这回咱们在这碰上了,就把北美的车经论上一论吧。欲知论点如何,且听下回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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