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社北京5月14日电 14日,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“一带一路”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宣布,中国将加大对“一带一路”建设资金支持,向丝路基金新增资金1000亿元人民币。 对此,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解读丝路基金相关成果时表示,在“一带一路”建设中,丝路基金展现了其优越性和活力,通过灵活高效的运作模式,为重要项目融资提供了新鲜血液,既确保了中长期财务可持续,也实现了合理的投资回报。“在现阶段扩大丝路基金规模是非常必要的。” 易纲指出,一方面,在前期投资过程中,“一带一路”沿线的资金需求非常庞大,丝路基金在前期已积累了大量项目储备,未来对资金支持也存在大量需求,对丝路基金增资有助于发挥其运作模式较为灵活高效的优势,更好地推进“一带一路”建设。 另一方面,更充足的资金也有助于丝路基金进一步发挥其杠杆撬动作用,更好地调动沿线国家资源和国际金融机构的资金,促进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投资合作,分享“一带一路”建设成果。 “当然,增资后的丝路基金仍将按照市场化的运作原则,自主经营、自担风险、自负盈亏、自我约束。”易纲表示,丝路基金在为“一带一路”建设提供资金来源同时,也将实现较好的资金回报,更好地实现“一带一路”倡议共商共建共享的目标。 易纲认为,未来丝路基金将可发挥三方面特殊作用。 一是对外大力践行和推广“一带一路”倡议精神。 通过丝路基金的投资实践,推动“一带一路”倡议与各国发展战略对接,能够使参与国在参与“一带一路”倡议的过程中形成实实在在的获得感。丝路基金投资实践的过程,也是践行和推广“一带一路”倡议中开放包容、互利共赢的理念的过程,通过投资合作,可以更好地凝聚各个方面的共识。 二是积极倡导绿色环保、可持续发展理念,履行社会责任。 丝路基金一直支持绿色金融和绿色投资,将环境保护等社会责任纳入可行性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。通过推进共建“绿色丝绸之路”的理念,有助于维护中国在“走出去”进程中负责任的大国的形象。 三是与国际、国内企业和金融机构精诚合作,彰显和放大国际合作效应。 目前,丝路基金已与30多个国家(地区)政府部门建立了工作联络;与包括IFC(国际金融公司)、EBRD(欧洲复兴开发银行)、EIB(欧洲投资银行)、亚投行、金砖银行等多个国际多边机构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;与若干重点行业中的中外领先企业建立起了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,在开展项目筛选和投融资、加强信息交流和经验分享、共同设立基金等方面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基础,“一带一路”建设的投融资合作效应日益显著。 数据显示,截至2017年一季度,丝路基金已签约15个项目,承诺投资金额累计约60亿美元,投资覆盖了“一带一路”沿线的俄、蒙、中亚、南亚、东南亚、西亚、北非及欧洲等地区。此外,丝路基金还单独出资20亿美元设立了中哈产能合作基金。 “需要注意的是,丝路基金是一个投资基金。我们对‘一带一路’项目进行投资,不是进行单向的资金支持或单方面让利。我们的投资是有商业回报的,也是可持续的。”易纲说。(完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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