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薛峰出席2017丝路国际联盟大会。 李晨韵 摄 中新网杭州6月18日电(梅芳燕 费凡)“金融投资机构是投融资的安排者、市场的组织者、流动性的提供者、产品的创设者,但最为重要的是风险的管理者。为降低中国企业‘走出去’的风险,中国的金融机构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。”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薛峰出席2017丝路国际联盟大会时提出。 随着“一带一路”愿景深入人心,中国企业积极借机“出海”。据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,2017年1-4月,中国境内投资者共对“一带一路”沿线的45个国家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,累计实现投资39.8亿美元。中国企业在“一带一路”沿线的61个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1862份,新签合同额318.5亿美元,同比增长2.3%;完成营业额189.5亿美元,同比增长5.6%。 “大中型企业要获得可持续发展,需把企业战略有机融入国家战略,找到自己新的发展路径,发现自己更大的价值。”薛峰说。他也认为,当下企业“走出去”,面临投资周期长、风险较大和国际法务等各方面风险。 面对这些挑战,薛峰指出,目前中国的金融机构在国际上的声音还很弱小,如果中国的金融机构在国际上有强大的声音的话,或许能够改变这些状况。 他说,中国的金融机构不能满足于国内市场的“足够滋润”,而要和客户“在一起”,一起“走出去”。 为此,薛峰提出中国金融机构“走出去”要解决四个问题。 首先,要尽快完成海外机构网络的布局。他举例说,光大证券和另外几个比较大的券商已经基本完成了布局,在香港、澳洲和英国布点,并准备进入中东。 其次,要建立一个相对强大的投融资平台。光大证券在香港建立了第一支“一带一路”基金。第一批的项目投资已经完成,目前正在做第二期。“同时,我们在中东的基金,在东南亚的基金,包括在欧洲的基金,都在筹建过程中,这也是帮助中国企业降低投资风险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。” 在这方面,浙江也为企业走出去积极“铺路”。如截至2016年底,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已向130余个浙江“走出去”项目提供了近163亿元人民币融资,“走出去”贷款投向遍布世界5大洲的36个国家。 再次,要在海外建立一支综合化的管理团队。该团队要了解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,要了解投资环境,要了解产业发展,更要懂得资源整合,才能进行并购操作。 最后,必须得到国内强大的支持。其包含两个方面,金融机构一定要服务好国内本部企业,另外一定要得到国内监管部门的支持,包括行业监管,也包括外围监管等。 “中国金融机构在国际市场上崛起,不仅是‘一带一路’愿景给我们的新课题、新要求,更是这个时代给我们的一份责任,是我们这代中国金融机构人必须要做的事情。”薛峰说。(完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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